1、冷弯薄壁型钢构件的加工应按设计要求控制尺寸,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钢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游标卡尺、钢尺和角尺、半圆塞规检查。
表1冷弯薄壁型钢构件加工允许偏差
检查项目 |
允许偏差 |
构件长度 |
-3~0 |
截面尺寸 |
腹板高度 |
±1 |
翼缘高度 |
±1 |
卷边高度 |
±1.5 |
翼缘与腹板和卷边之间的夹角 |
±1° |
2、冷弯薄壁型钢墙体外形尺寸、立柱间距、门窗洞口位置及其他构件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钢尺和靠尺检查。
表2冷弯薄壁型钢墙体组装允许偏差
检查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查项目 |
允许偏差(mm) |
长度 |
-5~0 |
墙体立柱间距 |
±3 |
高度 |
±2 |
洞口位置 |
±2 |
对角线 |
±3 |
其他构件位置 |
±3 |
平整度 |
h/1000(h为墙高) |
|
|
3、冷弯薄壁型钢屋架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钢尺和角尺检查。
表3冷弯薄壁型钢屋架组装允许偏差
检查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查项目 |
允许偏差(mm) |
屋架长度 |
-5~0 |
跨中拱度 |
0~+6 |
支撑点距离 |
±3 |
相邻节间距离 |
±3 |
跨中高度 |
±6 |
弦杆间的夹角 |
±2° |
端部高度 |
±3 |
|
|
4、冷弯薄壁型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检查数量:对主要立面全部检查。对每个所检查的立面,除两端外,尚应选取中间部位进行检查。
检验方法:采用吊线、经纬仪等测量。
表4冷弯薄壁型钢构件主体结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允许偏差
注:H为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檐口高度,L为冷弯薄壁型钢结构平面长度或宽度。
5、屋架、梁的垂直度和侧向弯曲矢高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用吊线、经纬仪和钢尺现场实测。
表5屋架、梁的垂直度和侧向弯曲矢高允许偏差
注:h为屋架跨中高度,l为构件跨度或长度。
6、结构板材安装的接缝宽度应为5mm,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的规定。
检查数量:对主要立面全部检查,且每个立面不应少于3处。
检验方法:采用钢尺和靠尺现场实测。
表6结构板材安装允许偏差
项目 |
允许偏差 |
结构板材之间接缝宽度 |
±2 |
相邻结构板材之间的高差 |
±3 |
结构板材平整度 |
±8 |
|